科技部今日公布208家“十二五”期间具有科技经费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新名单。山东省共有7家事务所入选,我所位列其中。
新事务所自2011年7月1日起可承接**科技经费审计业务,原2008年10月《关于发布具有**科技计划课题财务验收审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名单的通知》中涉及到的158家会计师事务所(以下简称旧事务所)自2011年7月1日起不得承接新的业务。旧事务所已与客户单位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的,原则上应在2011年6月30日之前结束有关审计工作,并完成“**科技计划课题结题财务验收审计填报系统”上报。如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在2011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审计工作的,需将有关审计业务约定书及未能顺利完成审计工作的说明在2011年7月5日之前报送至科技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备案,并于2011年7月30日之前结束审计工作,完成“**科技计划课题结题财务验收审计填报系统”上报。
详细名单参见相关通知:
关于发布“十二五”期间具有**科技经费审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名单的通知
关于发布“十二五”期间具有**科技经费审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名单的通知 | ![]() | ||
发文文号: | 国科财便字[2011]123号 | ||
发文部门: | 科学技术部 | ||
发文时间: | 2011-6-29 | ||
编辑时间: | 2011-6-29 | ||
实施时间: | 2011-6-29 | ||
失效时间: | |||
法规类型: | 师所资格管理 | ||
所属行业: | 社会服务业--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|
发文内容: | |||
为做好“十二五”期间**科技经费审计工作,培育**的科技经费审计队伍,我部采用评选的方式在31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确定了208家“十二五”期间具有科技经费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(以下简称新事务所),现将新事务所名单(见附件)予以发布。 |
附件:“十二五”期间具有**科技经费审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名单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