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浏览器版本太低,将不能正常浏览。请升级 Internet Explorer或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。
如果您在使用双核浏览器,请切换到高速 / 极速 / 神速 核心。
当前位置:首页>新闻中心>事务所新闻

我所被科技部评选为**级科技经费审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


科技部今日公布208家“十二五”期间具有科技经费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新名单。山东省共有7家事务所入选,我所位列其中。

新事务所自2011年7月1日起可承接**科技经费审计业务,原2008年10月《关于发布具有**科技计划课题财务验收审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名单的通知》中涉及到的158家会计师事务所(以下简称旧事务所)自2011年7月1日起不得承接新的业务。旧事务所已与客户单位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的,原则上应在2011年6月30日之前结束有关审计工作,并完成“**科技计划课题结题财务验收审计填报系统”上报。如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在2011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审计工作的,需将有关审计业务约定书及未能顺利完成审计工作的说明在2011年7月5日之前报送至科技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备案,并于2011年7月30日之前结束审计工作,完成“**科技计划课题结题财务验收审计填报系统”上报。

详细名单参见相关通知:

关于发布“十二五”期间具有**科技经费审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名单的通知

关于发布“十二五”期间具有**科技经费审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名单的通知
发文文号:国科财便字[2011]123号
发文部门:科学技术部 
发文时间:2011-6-29
编辑时间:2011-6-29
实施时间:2011-6-29
失效时间:
法规类型:师所资格管理 
所属行业:社会服务业--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
发文内容:

  为做好“十二五”期间**科技经费审计工作,培育**的科技经费审计队伍,我部采用评选的方式在31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确定了208家“十二五”期间具有科技经费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(以下简称新事务所),现将新事务所名单(见附件)予以发布。
  新事务所自2011年7月1日起可承接**科技经费审计业务,原2008年10月《关于发布具有**科技计划课题财务验收审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名单的通知》中涉及到的158家会计师事务所(以下简称旧事务所)自2011年7月1日起不得承接新的业务。旧事务所已与客户单位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的,原则上应在2011年6月30日之前结束有关审计工作,并完成“**科技计划课题结题财务验收审计填报系统”上报。如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在2011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审计工作的,需将有关审计业务约定书及未能顺利完成审计工作的说明在2011年7月5日之前报送至科技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备案,并于2011年7月30日之前结束审计工作,完成“**科技计划课题结题财务验收审计填报系统”上报。
  请各课题承担单位按照新事务所名单选择进行课题结题审计,并以经过科技部审计系统备案的审计报告作为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。科技部将会同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,共同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科技经费审计工作的日常监督,建立审计服务质量的评价制度,逐步实现动态管理。
 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
  审计业务约定书及未能顺利完成审计工作的说明送达地点:
  科技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业务二处
  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3号C座705室
  邮政编码:100038
  联系人:刘旭 李宝智
  电话:010-68588735
  附件:“十二五”期间具有**科技经费审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名单
  科学技术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
  二○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

附件:“十二五”期间具有**科技经费审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名单.pdf